案例展示
PROJECT CASE
案例描述
(二次精装修工程)结算审计
根据金沙县审计局的委托(金审委字〔2011〕88号)
建设单位:金沙县公安局
监理单位:武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
施工单位:赣州风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项目审批情况
金沙县公安局看守所建设项目位于金沙县城关镇前胜村、旭华村,工程建设单位为金沙县公安局。根据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金发改投资[2014]52号文关于金沙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。
1、项目法人单位:金沙县公安局
2、项目建设地址:金沙县城关镇前胜村、旭华村
3、项目建设性质:新建
4、建设内容及规模:总建筑面积14970平方米,其中:迁建3000平方米,新建11970平方米。包括:被羁押人用房、办案及管理用房、民警办公及生活用房、检察院及法院用房、武警中队营房及附属用房等。项目按羁押量450人,建成后达到中型看守所相应标准。
5、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:项目总投资3143.92万元,资源来源为迁建投资630万元,由县政府自筹;新建投资2513.92万元。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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